2026-01-04 11:05:44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1、准备材料:赠与人与受赠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房产所有权证明;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受赠书);共有房产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已婚赠与人需配偶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亲属间赠与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无抵押证明、完税凭证等)。
2、确定管辖:向赠与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赠与书公证也可向赠与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双方需亲自到场,确有困难可申请公证员上门服务。
3、提交申请:共同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告知公证事项相关情况。
4、受理审核:公证处初步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收取公证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5、实质核查:公证员核实赠与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询问双方意思表示、审查房产产权状况、有无抵押查封等,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或调取档案。
6、签字确认: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赠与合同等相关文件,确保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7、出具公证书:审查通过后,公证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补充材料、核实情况等时间不计入),当事人可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境外人士需提供护照等对应证件原件及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2、房产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未办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等能证明产权归属的原件。
3、双方签字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受赠书原件(公证处可协助起草)。
4、已婚赠与人的结婚证原件;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判决书原件(生效判决)。
5、共有房产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原件(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声明)。
6、亲属间赠与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派出所、社区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7、房产无抵押、无查封的权属状况查询证明原件(部分公证处要求)。
8、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如婚姻状况证明、监护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