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22:05:43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买房认购金通常算在首付里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时成立,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购房时缴纳的定金属于债权担保,可抵扣首付款。 认购金在签订《认购书》时缴纳,随后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转为定金,并计入首付。例如,若认购金1万元,首付款30万元,则实际需支付29万元即可。
购房认购金通常在房屋总价的1%-20%之间,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约定,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即认购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即购房款)的20%。例如,若购房总价为100万元,认购金最高可交20万元。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协商一致可换房。
若开发商同意更换房屋,需重新签订认购协议或补充协议,明确新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等关键信息。
2、未经同意可能违约。
若开发商不同意换房,擅自更换可能构成违约,面临定金被没收的风险。
3、法定情形可协商解除。
若原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规划变更等客观原因,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房屋的认购协议。
操作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换房需求及原因,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避免单方面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