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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贷能申请公租房吗

2025-10-10 17:05:39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有房贷是否能申请公租房,因地区政策而异。一般来说,公租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部分地区规定有房贷则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有些地区则会综合考虑收入、住房面积等因素。

例如,富蕴县规定,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在本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在本地五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忠县也明确规定,在本县无私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视为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的才符合申请条件。但也有地区如兴平市,公租房保障范围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未明确提及有房贷不能申请。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材料:根据当地公租房申请政策,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2、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出申请。

3、受理:相关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4、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育状况等进行初审,并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对象信息和初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其中,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核查,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不合格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

7、决定与送达: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通知书》,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通知书》,并通过网站公示、短信通知等方式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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