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30 12:05:58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购房合同签订后仍可退房,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买卖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合同。例如,上海某案例中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解约协议,买方支付违约金后成功解约,避免了更高额赔偿。协商解除需明确约定责任免除条款,并保留书面协议作为凭证。
1、逾期交房: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如因资金链紧张、施工进度延误等原因,导致交房时间一拖再拖,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就构成违约。
2、房屋质量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以及一般质量问题,虽不影响居住,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装修标准、使用材料等与合同不符。
3、面积误差: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售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等,购房者可要求出售人限期更正,因更正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5、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6、逾期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按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未按时提交,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