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16:05:45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收房不是必须本人到场。若业主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并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受托人办理交房手续时,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不过,由于交房涉及房屋验收、文件签署等重要事项,亲自到场能更好地确认房屋状况,保障自身权益,所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本人到场。同时,不同开发商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在交房前建议提前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和流程。
1、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如房屋验收、签署收房文件、领取钥匙及相关资料等),避免仅写“全权委托”,同时注明委托期限、双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委托人需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必要时可进行公证(尤其涉及后续可能的维权时,公证委托书法律效力更强)。
2、提前与受托人当面沟通收房流程和验收重点,如检查房屋墙面地面是否空鼓开裂、门窗开关是否顺畅、水电是否正常、防水是否有渗漏痕迹、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等,可列好验收清单让受托人逐一核对,避免遗漏关键检查项。
3、给受托人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包括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经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按开发商要求)、购房款票据等,提前与开发商确认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办理。
4、收房过程中要求受托人实时反馈情况,可通过视频通话让受托人展示房屋实际状况,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沟通,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让受托人当场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不可擅自签署收房文件。
5、明确受托人权限边界,禁止受托人擅自同意开发商的不合理要求(如放弃质量问题索赔、签署不利于业主的补充协议等),若收房过程中遇到争议,需让受托人暂停办理,及时与业主沟通后再做决定。
6、收房完成后,让受托人妥善保管所有收房资料,包括收房确认书、钥匙、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整改通知书(如有)等,后续及时将资料交还业主,避免资料丢失影响后续房屋维修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