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9 18:06:04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房屋拆迁是先打款,然后再拆迁房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安置办理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核实拆迁信息。明确拆迁主体是否合法,查看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等文件,确认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和范围,了解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补偿标准、安置地点等内容。
第二,评估房产。配合拆迁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对老丈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评估。
第三,签订协议。与拆迁方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搬迁与安置。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领取拆迁补偿款或办理产权调换手续。若选择产权调换,要关注安置房屋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与拆迁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