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1 17:05:35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买房中介费并不包含在房款中,而是独立于房款之外的一项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表明中介费是委托人因中介人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与房款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明确了中介费支付的条件和依据。
房款是购房人支付给卖房人的房屋价款,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中介费则是购房人(或卖房人)支付给中介人的服务报酬,是中介合同的标的物。
两者在性质、支付对象、支付依据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
中介费的收取通常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定,具体收取方式及包含的费用如下:
一、中介费的收取标准
中介费的计算方式一般依据成交价格总额来确定。例如,成交价格总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可能按2%收取;成交价格总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可能按1%收取;成交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可能按0.5%收取。这种计算方式体现了中介费与交易金额的直接关联。
在房产租赁中,中介费通常按照半月至一月的成交租金额来收取,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议定并一次性计收。这反映了租赁市场中中介费的常见计算模式。
二、中介费包含的费用
中介费主要涵盖中介人提供的订立合同媒介服务所应得的报酬。这包括中介人为促成交易而进行的寻找房源、提供咨询、协助谈判、办理手续等一系列服务。中介人在这些服务中付出了劳务,因此有权根据服务内容和成果收取相应的报酬。
三、法律依据与费用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明确了中介费支付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若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即可以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和包含的费用通常根据交易类型、金额以及双方协商来确定,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委托人在支付中介费时,应确保费用合理且符合双方约定,同时也要注意防范中介人的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