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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还能再要回来吗

2025-07-23 16:06:21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1、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此外,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权利可能消灭。

2、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且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应履行的义务,而受赠人未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房屋赠与后撤销赠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撤销条件:

任意撤销权:根据规定,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如果赠与房产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或者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办理公证手续的,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663条,即使房屋已过户,赠与人可在以下情形下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消灭。

2、注意举证责任:赠与人需对受赠人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负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法院将难以支持撤销请求。

3、了解撤销后果: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行使法定撤销权前,赠与物的权利往往已经发生转移,此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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