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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宣布加密货币,加密货币合法性与监管边界再探讨

2025-03-28 16:19:08来源:发米下载 作者:zhoucl

你知道吗?最近中国法院宣布了一项关于加密货币的大动作,这可是让整个币圈都沸腾了!今天,就让我带你一起揭开这个神秘的面纱,看看中国法院是如何宣布加密货币的。

一、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舆情风险与防控

在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业务中,有个极容易被司法机关、处置公司忽略的法律风险点:舆情风险。刘律师作为专门对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研究的律师,通过此文给大家分享一下在司法处置业务中,各方可能面临的舆情风险的种类及应对措施。

广义上的舆情风险,是指在特定事件、政策或行动中,由于公众、媒体或其他社会力量的关注及反应,而引发的负面舆论或社会情绪,进而对个人、组织或国家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具体在本文的语境下,司法处置的舆情风险,是指司法机关在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负面舆论及不满情绪。

现在中国法院法官的案件管理系统中,有一个案件考核指标就是看法官承办的案件是否引起了舆情。可见,司法机关对于舆情还是十分重视的。

二、司法处置中有哪些舆情风险?

根据刘律师在币圈刑事案件中的实务经验,因涉案虚拟货币处置而引发的舆情有以下几种:

(一)法律适用争议

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层面并未专门针对虚拟货币有任何规定,仅在国家部委之间以单独或联合发布监管政策文件的方式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进行监管。如此一来,在刑事案件中如何定性涉案虚拟货币在全国各地法院就会出现不同的结论:有认定为财产的,有认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也有认定为前述两种性质兼有的等,不一而足。那么在法院判决后(部分处置是在法院判决前进行的),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时就容易引起纠纷。

(二)受害人的权益保护

在涉虚拟货币诈骗犯罪、盗窃犯罪、非法集资犯罪中,即使涉案财物是虚拟货币最终也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但是在币圈高发的开设赌场犯罪、传销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案件中,理论上并不存在受害人”一说,司法机关也无需将扣押的涉案虚拟货币予以返还。

当涉案虚拟货币被处置变现收归国库后,部分案件中(以传销犯罪为主)大量的底层投资人/参与者会以案件受害人”的名义要求司法机关或被告人退还投资款,一旦其目的难以实现,往往容易引发舆情。

(三)虚拟货币的市场价值波动

除稳定币以外,虚拟货币的价值波动十分普遍,对于已经判决的涉币类刑事案件影响尚小(虽然实务中对于未处置变现的虚拟货币类案件,如何确定涉案金额争议也很大);对于还未判决的案件而先行处置的情况下,如果未来法院判决时涉案的币价相较于立案时有明显差异,无论是对于公诉机关、法院,还是对于嫌疑人/被告人,甚至对于案件受害人、当事人家属等等群体,此时对于案件的结果都会有各自的期待,立场相反方的争议之大,可能如天地之别。

三、利用虚拟货币变相换汇?被判刑!

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发布的一则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三名年轻小伙因通过虚拟货币变相换汇被重判,足以为民众敲响警钟。

经侦查发现,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林某、颜某变相买卖外汇2129万余元;2021年1月至4月,谢某加入后,三人变相买卖外汇838万余元。总额近3000万元。

操作流程为:尼日利亚王子”在当地以尼日利亚货币奈拉购买泰达币并转入林某账户,林某在国内出售泰达币收回人民币,再将人民币汇给王子”在中国的银行账户。

林某等三人以USDT(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为媒介,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额,系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绕开国家外汇监管,影响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月26日,建湖县检察院对林某等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结合三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情节分别提出量刑建议。4月29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罪名认定与量刑建议,分别判处林某、颜某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办案检察官表示:变相买卖外汇看似人民币与外汇之间没有发生物理流动,但实质上绕开了我国外汇监管,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同时导致国家掌握的经济数据失实,影响汇率、外汇储备调整等金融决策,危害巨大。”

四、涉案虚拟货币被扣押期间,升值或贬值后怎么办?

在涉及虚拟货币类刑事案件中,多数案件都需要司法机关确定涉案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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